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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2058 号
时间:2020/7/16 18:01:00 作者:

提案人:城乡建设界

案由:依托造林绿化,实施生态保护修复

审查意见: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会办

内容:

基于造林绿化的生态修复,目的是通过植树造林等工程修复受损的环境或生态系统,从而使其恢复原有的服务功能。前段时间,通过实地勘察走访与调查了解,走访了沿江造林绿化、退渔还湿和生态修复工程的现场,发现我市依托造林绿化推进的生态修复工程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和困境:
  一是可造林空地资源缺乏,森林结构不合理,生态功能脆弱;
  二是配套规划相对滞后,缺少河道绿化专项规划;
  三是绿化投资渠道单一,我市部分镇、村集体常陷入造林、养护经费匮乏的境地;
  四是绿化养护管理难度大;
  五是生态用地保护工作意识薄弱,对生态用地问题的忽视成为普遍现象;
  六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方面手段相较于发达地区落后。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是因地制宜,完善规划。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惠及民生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的原则,科学编制实施方案,超前考虑、提前准备。
  二是创新举措,保障投入。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探索建立造林绿化公益基金等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不断推广经济林草复合栽培、耕地农林复合种植等方式,提高农民收入,为推进我市造林绿化工作持续“输血”。
  三是依靠科技,强化管理。一方面,加强良种和技术推广,另一方面,完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加强对造林地区的监管,配合我市“慧眼守土”工程,确保林地不流失、生态修复不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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