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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033 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7/13 18:09:00 作者:

殷剑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专项整治,瞄准节地生态方向,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民生需求。目前,全市共审批有经营性公墓1个、镇级公益性公墓18个、村级公益性公墓14个,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基本杜绝了公益性公墓建设超标墓、豪华墓和对外销售墓穴等违规现象,管理秩序不断向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殡葬设施建设管理,建立了市深化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就殡葬设施违规建设专项整治、殡葬设施规划等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制定出台了《靖江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靖江市节地生态葬法减免和奖补暂行办法》《靖江市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将殡葬产业项目列入2020年全市重点工程。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围绕解决殡葬设施配备不足问题,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城投公司等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用地指标,商洽建设模式,制定方案计划;结合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开门纳谏,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局主要负责人等局领导带队多次深入镇、村、公墓调研,指导完善建设管理、一镇一策拿出方案。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也明确专人负责,加大散坟整治和公墓改扩建资金投入,其中新桥镇将公墓改扩建工程列入了该镇今年民生实事项目,斜桥镇对村级公墓建设每个墓穴奖补800元。

二、推进公墓建设,力求节地生态

为优化殡葬设施布局,引领有序开展建设,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于2017年启动了《靖江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5年)》编制工作。聘请专门设计单位,依据对全市未来中远期殡葬设施需求研判,结合当前土地利用规划、人口年死亡率和墓穴存量情况,提出了公墓、骨灰堂、殡仪服务中心等各类殡葬设施布局的方案,推广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推动将公墓建设成为生命生态公园。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已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目前待市规委审议通过后实施。

针对当下情况,经深入调研和多方沟通,综合考虑土地、资金等客观因素,我局从实际出发,推行“1+1+N”的殡葬设施建设模式(建好一个镇级公墓、建成一个镇级骨灰堂、建设N个村级公墓),在葬式葬法上,坚决贯彻节地生态安葬理念,推动到今年底实现公益性立体骨灰安放设施乡镇全覆盖。具体而言,就是要对镇级公墓进行扩容增量,通过扩建或内部改建挖潜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每个镇建成一个镇级骨灰堂,作为节地生态葬法的示范,引导群众从入土为安,到入室为尊的转变;根据各地实际,建设若干个村级公墓,结合散坟整治充分利用原有的老坟场进行整理,满足所在村及周边近阶段安葬和坟墓搬迁需求。2019年以来,季市镇借助湾腰沟红色基地建设推进镇级公墓建设,率先在全市建成骨灰壁葬设施;马桥镇建成两个镇级公墓,同时新建了一批村级公墓,率先建成骨灰堂、花坛葬设施;西来镇利用夏仕港生态涵养修复工程,依托老坟地进行整合,建成三个村级公墓用于夏仕港沿线300米内的散坟搬迁和村民骨灰安放,并配套建成两处骨灰壁葬设施。今年,全市预计还将开工新建或改扩建公墓和骨灰堂12处。

三、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管理水平

正如贵委员所言,三分建、七分管,管理服务对公益性公墓持续良性运转至关重要。2018年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我市全面加强公墓等殡葬设施管理:2018年当年针对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等11个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联合24个部门参与,对全市殡葬行业、殡葬设施进行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13份,并启动“三沿六区”散坟整治;2019年继续对未经批准私自违规建设的骨灰安放建筑等7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开展排查整治,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三沿六区”散坟整治,先后拆除超大墓、豪华墓、活人墓80余座,关停违规经营的公益性公墓1家,处置违规土葬1起,通过迁、平等方式整治散坟6.9万个;今年,我局又聚焦殡葬设施建设管理中的10类问题,正在组织开展殡葬设施领域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通过整治,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公墓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均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公墓日常的维护管理和服务。在清明等重要时点,能够及时扩充力量配置,提升安全防范,强化环境管理,确保群众祭扫有序。今年,结合疫情防控的需要,我局提前发出公告,明确进入墓区祭扫时禁止在公墓内焚烧纸钱等物品,有效控制住了烟尘污染,环境脏乱差得到明显改善。

在专项整治等殡葬设施管理活动中,我局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特别是在对待散坟整治、拆除违规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严格遵循“先宣传,后整治;先动员,后整治;先公告,后整治”的工作程序,稳妥有序推进整治。规范执法程序,制定出台了《靖江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注重宣传倡导,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性组织作用,尽可能以正面引导为主,推动将移风易俗、文明殡葬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每年清明节前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等宣传活动。加大惠民力度,对实行江葬和可降解骨灰盒葬法(包括树葬、草坪葬和花坛葬)的免除安葬费(含可降解骨灰盒、刻字费),并给予每例1000元的奖励;对特殊困难群体免除骨灰立体存放格位使用费,提高群众对殡葬管理工作的认可度。

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贵委员的建议切中肯綮,接下来,我局将对照建议,把工作做得更实、更好。一是持续推进设施建设。落实出台专项规划,为公墓建设留下土地空间、画定路线蓝图;拓宽建管资金渠道,推动建立健全市、镇村、公墓三方投入机制。二是健全公墓管理机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殡葬设施领域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修订更新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加快信息化手段运用,搭建骨灰管理信息平台,实现骨灰流向闭环管理。三是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实施全民普惠型殡葬政策,全面免除遗体接运、暂存、火化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适时增项、提标,不断提升殡葬改革过程中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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