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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第1049号
时间:2024/1/12 11:04:00 作者:


提案人:中共界、特邀界

 由:关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

审查意见:建议由发展改革委承办,自然资源规划局、工信局、人社局会办

 容: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须臾离不开的“空气”和“土壤”。市委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紧紧锚定打造长三角“最优营商地”目标,创新服务举措,破解发展难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蓄势聚能。在中国数字经济百人会、众诚智库联合发布两份榜单,靖江全部入围,分别位居中国投资环境百强县榜单第28位、中国投资潜力百强县第33位,这是对靖江营商环境的高度认同。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发力,更需要驰而不惜、久久为功。
    分析:
    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比高质量发展要求,对照群众及企业需求期盼,还存在政策滴灌不够精准、要素支撑不够有力,发展空间不够宽广,“多头跑”“反复跑”现象依然存在等问题,必须要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创新举措,破除障碍,把优化营商环境当作推动发展的“竞赛题”、为民服务的“必答题”、检验作风的“测试题”,让广大企业界人士在靖江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顺心发展。
    建议: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始终坚持“又快又好”的标准,在服务、要素、政策等方面出新招、出硬招、出实招,真正让高效规范、便捷舒心“软环境”成为靖江高质量发展“硬支撑”。
    1.进一步思想解放。营商环境没有旁观者、局外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要继续深入开展“我为优化营商环境做什么”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帮助广大干部进一步破除看客思想,树立实干精神,让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工作人员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维护者、监督者,人人都要争当“实干家”“运动员”,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营商环境。探索“党建+营商”服务模式,以更强有力的组织推动来强化营商环境提升效能,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到地方党委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积极发挥“组织+党员”作用,努力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党建成效凝聚发展势能。
    2.进一步破解瓶颈制约。惠企政策要更接地气,着力增强各类政策的知晓度、可获得度,让企业只要对照政策就拿得到“真金白银”。在减税降费方面,不仅要在政策执行上应降尽降、应减尽减、应退尽退,还要主动地告知、帮助企业完善手续;在用地供地方面,建议建立用地成本与税收贡献联系机制,对前景较好的项目可采取分期、返还等等,减少对企业资金的占用;在人力资源方面,建议进一步破除“本地人”“外地人”身份概念,政策待遇一视同仁,加大对技术工人、留靖返靖学生等中低端人才的支持力度,形成领先周边地区的政策高地,进一步促进人口集聚。继续深化金融、保险、担保、创业就业载体平台等政策支持,降低融资成本、营商成本。
    3.进一步完善机制保障。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顶格推进,高位协调企业遇到的办事堵点、难点,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实际困难,实行“一事一案”销号制度。加强执纪执法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平台,搭建线上线下有机交互的营商环境监督体系,严肃追责问责涉及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考评激励约束。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通报机制和专项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高效用好容错纠错机制,每年评选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对外公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政协

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049号提案的答复

中共界、特邀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在泰州范围率先提出“1230”服务标准深入实施“五最”、百日提升等专题行动,“靖快好”营商服务品牌受到企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致力“环节最少”,办事流程更加便捷。把办事天数、交材料数、跑腿趟数作为营商环境优劣的硬指标,重点聚焦工程审批领域,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办事体验为评判,逐个条线优化挖潜,逐个事项流程再造,通过审批环节的绝对精简,打造营商环境的相对优势。“非必要不前置”破解手续多。对进入“园中园”“区中园”的项目,将投资备案、地质汇交、环评安评等5类环节后置到主要构筑物“±0”前提交。开发区对辖区内符合适用条件的单个项目,直接使用区域评估结果,不再单独组织评估。“告知承诺制”破解流程慢。实质运行重大项目预审办公室,对意向项目开展前置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公布审批清单,对不涉及重大安全环保问题的工业项目,企业作出承诺后,主管部门跟进事中事后监管,实现“边建边批边备案”,完善手续同步办理施工许可。“网上办不见面”破解办事繁。以只跑一次、一次办成为目标,持续优化“不见面”审批,线上打造立体式“网上办事大厅”,线下增设综合窗口和“一件事”办理专区。

二、致力“效率最高”,服务标准严格兑现。对照“1230”服务标准,制定落实《全流程责任分解办法》,分门别类明确《实施细则》,倒逼审批服务“言出必行、说到做到”。开展“菜单报审”。组建专业“店小二”百人团队,针对“批前不知道、批中来回跑、材料重复交”等问题,制定《建设项目报审须知》,开展保姆化、个性化服务,做到复杂流程精简化、材料准备精细化、难题解决精准化。落实“闭环审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各审批阶段共用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逐个项目逐个环节签订服务责任状,确保审批流程事事有人管、环环有人盯。创新“容缺办理”。探索“交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服务模式,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容缺预审,未供地前即完成规划方案和施工图图审(蓝章),取得土地1周内办结工程审批所有事项,将拿地等待期变为高效服务期。目前全市新增用地重点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基本全覆盖,平均节省开工建设时间2-3个月,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国务院肯定。

三、致力“成本最低”,市场活力充分激发。直面企业生产经营、转型创新、中介交易等领域的堵点痛点,统筹推进交易成本、生产成本、制度成本减控,努力给企业“松绑”、给市场“腾位”。要素保障更“活”。开辟“供地绿色通道”,建立重大项目用地“一事一议”和弹性地价管理,确保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不高于评估价,健全“亩均论英雄”奖励政策办法,把资源要素导向优质主体。在全省率先创设“首贷中心”,畅通“政银企”对接。平台支撑更“强”。全面推进中科光电研究中心、机器人智能制造中心、保税物流中心(B型)、中国暖通交易中心等12+1公共平台建设,在重大项目招引中均展现出强劲的支撑作用和独特的竞争优势。中介管理更“严”。全面深化“六个一律”中介机构监管整治,按照“能不收费的坚决不收,必须收费的最低价收取”原则,全面压减涉审收费(包含中介收费)。开辟“网上中介超市”,逐一明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时限,有效破解“中介不中”“红顶中介”“中介中梗阻”问题。对“三比一提升”项目涉审收费情况进行公示,试行安评、环评政府购买服务,目前中介服务价格全面低于周边地区。

四、致力“服务最优”,靖心”服务贯穿始终。坚持“包办墙外事,帮办墙内事”服务理念,实行“三比一提升”重大项目挂钩机制,实现洽谈签约、评审供地、报批报建、竣工达产等环节的全过程跟进。诉求响应体现速度。创新“企业报告直通”制度,实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坚持“企业无事我不扰,企业有求我必到”原则,设立“一企来”服务热线和“靖企通”服务APP,确保企业需求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回应,同时将部门办理的效率质量纳入综合考评。柔性执法体现温度。发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除涉及重大安全生产和环保突出问题外,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轻微违法违规实行“一次告知、二次提醒、三次约谈、四次处罚”,最大程度保护经营秩序和创业热情。人才服务体现力度。出台“马洲英才”十条新政,设立人才专项资金,“真金白银”吸引四海贤才来靖干事创业、共襄盛举。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各会办单位,继续把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为导向,努力打造“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服务最优、督查最严”的“最优营商地”。

(一)搭建“高速路”,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着力打造“最少环节、最短时限、最高效益”的政务环境,争创“全省行政成本最低地区”。一是提优政务服务。实施“阳光雨露”式政府服务,进一步树立“服务即生产力”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实现“有求必应、无需不扰”,推动政务服务从“以部门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巩固扩大审批流程再造工作成果,牵头建立会商会审机制、分级协调机制、容错试错纠错机制。二是提档政务中心。适应政务服务改革新需求,打造集行政审批、阳光政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大厅功能,按照“应纳尽纳、便民利民”原则,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大厅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店小二”式综合服务。三是提速政策落地。系统研究各级关于简政放权和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第一时间出台配套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推动各项改革发展政策以最快速度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二)驶入“正轨道”,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一是规范中介机构发展。大力培育、壮大中介服务行业,强化中介服务监管,规范中介准入标准、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广泛吸收民间资本进入市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鼓励各类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利用好“中介超市”平台,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二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推动政府专项资金基金化管理;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引导传统产业项目创新发展和梯度转移,加强重点产业企业与国家级、省级战略对接服务。指导企业用好各类普惠性税收政策,进一步扩容“银税互动”范围。大力激发市场活力。关注和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方面的财税政策、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三是全面推进金融创新。积极鼓励互联网企业和金融企业融合发展,创新服务产品,满足各类中小微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深化银行机构与税务部门合作,推动“银税互动”良性循环发展,将企业的纳税信用、纳税贡献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成本。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做实融资性担保机构,提升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能力。

(三)规范“指示牌”,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一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形成具体操作规程,切实将随机抽查合理融入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网络化监管、属地化监管等常规性检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完善企业信息报告和公示制度,加快建立以联合年报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和信息平台,建立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二是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对一批涉企多年积案进行集中清理、挂牌督办、联合执法,搭建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以高效处理商事合同纠纷为导向,以解决落实难为突破口,保障微观经济主体公平参与竞争。三是擦亮法治靖江品牌。打好“立法、执法、司法”组合拳,多点发力、多方配合,为企业发展创新提供法治支撑,促进企业合法诚信经营。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厘清政府职能边界和企业经营边界,进一步夯实“亲”“清”政商关系的产权和法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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