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市工商业联合会
案 由:关于缓解民营企业用工难的建议
审查意见:建议由人社局承办,财政局会办
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不断加大,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也随之增加,而用人单位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问题也日趋严重,民企用工难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企业发展的瓶颈,影响我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1.我市区位、价位优势不明显。相比较苏南,我市在地理位置、企业薪资待遇等方面缺乏优势,大规模企业不多,岗位比较低端,吸引力不大,不仅本地大量年轻、高素质人口外流,外来务工人员稳定性也较差。
2.高校毕业生返靖及留靖就业意愿不高。许多靖江籍高校毕业生选择留在大学所在城市发展,在就业地区选择上,省内以苏锡宁为主,省外北上广深是他们的理想选择。并且我市企业每年吸纳人才的能力有限,而一般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又不够,导致人才回流率不高。
3.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随着我市产业发展,企业对劳动者学历、素质、技能的要求明显提高,而市场上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与工作经验的技能人才需求难以满足。随着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和体面就业观念的普及,一线岗位长期面临缺工。
为此,建议:
1.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广泛开展招聘和宣传活动。组织“民企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等活动,举办各类大型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招聘活动,建立更加全面、更具针对性的就业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全方位的就业宣传活动。
2.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本地企业与市外高校的合作交流,积极为高校在校学生提供在靖实习就业机会,定向培养适合本土产业发展需求的大学毕业生。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好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引导高校毕业生留靖就业。推进校企对接活动,完善职业院校招生录取与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签订学生、学校和企业三方协议。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各类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组织毕业年度学生到我市企业稳定就业的给予奖励;对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初次来靖稳定就业的给予奖励;根据年度劳动力引进活动开展情况,每年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行补贴。
4.引导企业改善招用工环境。引导企业经营者转变观念,把职工作为企业发展的要素,给职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帮助企业创设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重视职工需求,增强企业的亲和力,强化职工的归属感,稳固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市人社局关于市政协
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005号提案的答复
(四)引导企业改善招用工环境。强化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促进企业依法用工,共同构建良好的用工就业环境。一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用工申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重点,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规,通过持续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职工薪酬待遇、建设企业特色文化、建立技能人才技能津贴制度等,加大对员工的关爱和关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降低员工流失率。二是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工作,欠薪问题动态清零,欠薪案件、涉及人数和金额“三下降”,利用“智慧劳动监察”平台,对欠薪隐患企业实行智能预警,切实维护好在靖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权益,确保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欠薪群体性案件和极端案件,每年组织组织评比、表彰一定数量规范用工企业,共同构建良好的用工就业环境。三是优化外来务工人员生活环境。从住房、交通、娱乐,子女教育等方面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在靖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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